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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天金報訊 □本報記者張隨身碟軍 丁癑
  近日,湖北政府SD記憶卡採購網發佈公告,2014年度武漢戶籍外出務工農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政府採購項目,經公開招投標,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、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、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等三家公司中標。
 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褐藻糖膠障局(下簡稱武漢市人社局)推出的這項惠民政府採購,在歷經委托、競爭性談判等方式之後,首次變更為公開招投標,並順利完成。
  與去年抗癌食物相比,被保險的外出務工農民一旦出險的最高賠付額從去年的12萬元降到了8萬元。這是為什麼呢?
  最高外接式硬碟賠付為何縮減
  保險公司:賠不起
  據記者獲悉的招標結果,這項最終由武漢市財政拿出700萬元的政府採購,將覆蓋140萬武漢籍外出務工農民,每人投保額為5元/年。
  被保險人群包括武漢戶籍在戶口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以外務工農民,其中年齡限製為2014年6月30日前男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、女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。
  這項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包括主險:意外傷害事故、意外殘疾、意外燒傷;附加險:突發急性病身故、意外住院醫療,其中主險最高賠付為8萬元,而附加險最高賠付1.5萬元。保期1年,從2014年7月1日零時起至2015年6月30日24時止。
  記者查找了此前的楚天金報報道:2012年,武漢市政府為漢籍外出務工農民出資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最高賠付金額由原來的3.5萬元,首次提高到12萬元。2013年的最高賠付額也是12萬元。
  武漢市人社局相關人士在接受楚天金報採訪時,就最高賠付額調降解釋說,此前是競爭性談判等方式,各保險公司為了獲得資格,存在高報賠付額的現象。但實踐證明,5元的保費賠付12萬元不太符合市場規律,參與保險的公司表示,出險賠付較高,虧損嚴重。所以今年最高賠付額調整到8萬元。
  “跨鄉鎮”才算外出務工
  購買建工險者只賠50%
  記者還註意到,除了最高賠付額出現變化外,今年的招標還設有“特別約定”,這些特別約定與往年的理賠條件有多處不同。
  對此,武漢市人社局相關人士也進行瞭解釋,其主要原因,仍然是保險公司反映賠付過高,難以承受的問題。因此,今年對部分賠付條款也做了緊縮的調整。歸類如下。
  保險覆蓋人群不同:對“外出務工”的區域定義,由原來的“離開戶籍地”,調整為“跨鄉鎮”,即到所在鄉鎮以外的地方打工。儘管範圍收窄,但所覆蓋外出務工人員的數量仍在持續增長,今年是 140萬,2013年是120萬,2012年則是81萬。
  多險投保補償有變:被保險者參加了工傷保險或購買了建工險(建築工程質量保險,國家強制險)的,意外傷害險賠付額度由去年的全賠,調整為只賠50%。
  交通事故賠付調整:因交通事故發生意外,屬自身責任且未得到對方賠付的,可得到本保險的賠付。但屬對方責任賠付的,今年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賠付也將與去年有所不同。
  上下班、探親途中受保護
  保險公司應為困難戶預付理賠金
  據記者瞭解,這次招標將工作期間、上下班途中、探親往返途中以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發生的意外傷害而致死亡、殘疾、燒傷、突發急性病身故、意外住院醫療等,均納入了保險責任。其中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發生意外傷害等內容,可理解為被保險者在申請勞動仲裁等維權活動過程中。
  這次招標,有8家公司投標。8月14日,受委托的湖北設備工程招標有限公司召集7名評委代表,在武漢市民之家對投標標書進行打分,打分項含投標報價、信譽、財務狀況、註冊資本金、償付充足率等10餘項內容,最終前文所述3家公司中標。
  而這次公開招標對保險公司的服務也作了要求。
  服務要求:在全國各省、市(州)、縣(區)級行政區分支機構設有統一的客戶服務熱線,方便被保險人在務工地出險後隨時接受報案、咨詢服務。
  快速理賠:在申請給付手續完備的情況下,保險公司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給付保險金。同時實行預付賠款,即被保險人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,若其經濟困難,保險公司應根據醫療需要,預付部分醫療理賠金。
  就診醫院:定點醫院包括縣級(含縣級)市以上公立醫院,被保險人如因緊急情況到鄉鎮級醫院就診,保險公司也應受理醫療理賠申請。
  慰問金:承保公司要留出5%保費,由武漢市人社局使用,用於對外出務工農民及其家庭的慰問,以及漏保農民出險的適當補助及慰問。
  ■ 觀察從委托到公開招投標
  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走向市場化
  武漢市人社局相關人士證實,政府出資為武漢戶籍外出務工農民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武漢已經推行多年,而此次是首次採用公開招投標。
  為此次招投標,武漢市財政局還專門發出了政府採購方式變更的批覆函。
  參與此次招投標的一名評委代表表示,這項政府出資的惠民項目正經歷政府採購方式的重大改變,從此前的委托保險公司辦理,到去年的競爭性談判(雖然競爭性談判也是公開招標的一種方式),到今年的完全通過標書評判確定中標者,這是一種進步,至少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人為因素的影響,避免尋租等腐敗。
  而這項惠民項目本身也是政府出資向社會購買服務,通過公開招投標這種形式,也為政府出資購買社會服務作出了有益的市場化嘗試。包括被保險農民工最高保險保障的調整,其實本身反映了市場經營者的實際承受能力,“改變過去一味虛報高保障,這種方式可能更長遠”。
  ■ 建議
  法律人士稱,不少被保險者不知情,難以及時報案
  被保險者可分擔保費每人交1元
  在此次招投標過程中,有評委代表提出,由政府出資為本地籍外出務工農民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存在受保險主體不清楚相關權益等相關法律問題,有待在具體投保方式上進行改進。
  就此,湖北鵬展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鄒林分析,政府出資為務工農民投保的願望是好的,這140萬名農民,依據主要來自地方收集的報名,一旦出現意外傷害時,有關部門確定受害人為這一範圍,即可享受保險保障。
  但這種投保方式也有弊病,即相當多的務工農民可能並不知道有此保險,而未能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。如果讓他們每人分擔1元保費,相信他們也承受得起,關鍵個人出資本身可在這一群體中形成很好的政府惠民措施的宣傳。因此,從現階段起,逐步推行外出農民個人交1元保費進行投保實名化,讓更多的外出務工農民通過掌握的投保情況,及時享受到這一惠民項目帶來的保障利益,非常重要。
  製圖:穆莎麗
  (原標題:漢籍外出務工農民意外險惠民項目首次公開招投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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